省国资委在山东产权召开《山东省省属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暂行办法》培训会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18-09-01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2018年8月28日上午,《山东省省属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暂行办法》(简称《暂行办法》)培训会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简称山东产权)召开。各省属企业高度重视本次培训会,山钢集团、能源集团、兖矿集团、山东高速等32家省属企业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及具体经办人共100余人参会。会议由省国资委主办、山东产权协办,省国资委财务监督处处长杨伟伟主持,省国资委监事会主席李红、总会计师王志刚、财务监督处副处长杨焕起、山东产权董事长苗伟等出席会议。


省国资委财务监督处副处长杨焕起

对《暂行办法》进行深入解读

会上,杨焕起对《暂行办法》中阳光采购的原则、过程管控、制度建设、监督管理等重点内容及相关要求进行了深入解读。随后,山东产权全面汇报了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的功能作用,对系统操作进行现场演示,并围绕企业通过服务平台实施阳光采购操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详尽解答,确保服务到位。


省国资委监事会主席李红

对阳光采购相关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围绕阳光采购工作的重要意义、目前省属企业采购中存在的问题及进一步推进阳光采购工作的措施等三个方面,李红分析指出,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是实现阳光采购的重要途径,各省属企业要积极响应,认真贯彻执行《暂行办法》的相关要求,加大阳光采购工作的推进力度,完善集团阳光采购的组织和管理体系,加快省属企业自有采购系统与服务平台的对接进度,同时服务平台要加强服务和市场化运作,树立阳光采购的市场典范,切实服务我省国资国企改革和推动新旧动能转换工程的全面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