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19〕209号)要求,经专家审核、培训考试等程序,将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部分专家整合纳入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根据《关于印发<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和专家管理办法>的通知》(鲁发改公管〔2021〕628号)有关规定,拟于近期开展专家资格复审考试。
一、复审范围
通过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纳入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以下简称“省专家库”)的专家。
二、复审条件
(一)政治觉悟高,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自愿以独立身份参加评标活动,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履行职责;
(二)熟悉所评专业技术要求及行业发展现状,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8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具备同等专业水平(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10年并取得中级职称满6年);
(三)熟悉公共资源交易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四)近3年无不良信用记录;
(五)身体健康,能够承担评标评审工作,年龄不超过65周岁(1960年1月1日后出生)的中国公民;
(六)适应电子评标评审需要;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复审考试
复审考试采用线上方式进行,时间为1月13日至17日。专家在此期间可登陆培训考试系统,进行在线培训(自学)、在线考试。对需要考试的专家发送短信提醒。培训考试系统网址:http://www.px.ygcgfw.com/TPBidder/memberLogin。
考试达到合格线视为复审考试通过,复审考试通过的专家可以参与省专家库和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评标工作;不按要求参加复审或复审不合格的,终止或取消省专家库专家资格,仍然可以参与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评标工作。
联系方式:阳光采购服务平台0531-86196015;技术咨询电话0531-86196262。
山东省公共资源(国有产权)交易中心
2025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