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16荣潍高速公路莱阳至潍坊段改扩建工程施工一标段

【信息来源:山东高速】【信息时间:2025-07-12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S16荣潍高速公路莱阳至潍坊段改扩建工程施工一标段 Z3701000747146068
2025-07-12 2025-07-15

候选人公示

SZXQ202507010900109969租赁需求评审报告
需求基本信息
租赁需求编号:SZXQ202507010900109969需求发起方:山东东方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山东东方路桥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名称:S16荣潍高速公路莱阳至潍坊段改扩建工程施工一标段
项目地址:莱西市院上镇联系人:李明 18364375375
开始时间:2025-07-08 08:09:38截止时间:2025-07-12 12:46:17
付款方式:现金支票银行转账承兑汇票供应链结算周期:
发票类型: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类型:不含税
需求设备信息
1机械类型工程自卸车需求数量1驾驶员数量1
机械年限不限租赁方式包月最高限价20000.00
预计使用时间2025-07-05 至 2026-01-04

其他要求:

本次租赁一台不少于20方的自卸车,租赁时间为6个月,进出场费用由出租方承担,需满油进场。 1、设备使用情况良好,符合排放标准。有相关有效证件。 2、驾驶员需熟练掌握操作技能,听从现场安排,服从项目管理制度,证件齐全。如因驾驶员不服从管理或驾驶技术不熟练耽误现场工作,甲方随时要求更换驾驶员。 3、乙方进场的机械设备,1个月度结算周期内维保不得超过2次,且每次维保时间不得超过4个小时,当日维保时间超过4小时的不计当日租赁费。1个月度结算周期内维保超过2次且影响甲方正常施工生产的,超过部分不计当日租赁费。如因乙方设备原因导致租赁设备无法正常使用达3天以上,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设备或解除合同,乙方须无条件接受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停窝工损失。租赁设备在使用期间如遇节假日、恶劣天气或特殊原因停工,超过两天(含两天)不计租金。 4、付款方式:甲方采用电汇、支票、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合同签订单价已包含承兑贴息费用,甲方均不再额外支付贴息费用)等方式进行支付,当甲方选择流贷、支票、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支付时,则可以由山东东方路桥建设有限公司代甲方付款至乙方。 5、乙方银行账户应开通网上银行,并具有电子银行承兑收付功能。每月对账结算,当月结算款在结算后3个月内支付不超过结算金额的60%,通车后付尾款的75%,剩余尾款在审计完一年后付清。

信息公示
设备名称需求数量排名公司名称发票及税率报价设备
数量
最终报价
(不含税)
工程自卸车 1 第一名 寿光市兆远机械租
赁有限公司
增值税专用发票 1% 1 15333.00
第二名 日照市莒县豪晟机
械设备租赁有限公
增值税专用发票 1% 1 15900.00
第三名 济南市钢城区骏腾
渣土运输队
增值税专用发票 1% 1 16456.00
第四名 禹城市仁和工程机
械租赁有限公司
增值税专用发票 9% 1 17900.00
第五名 青岛全有建筑有限
公司
普通发票 1% 1 18888.00
评审人员:李明 18364375375
监督人员: 王经理监督电话: 0531-68906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