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泰证券网络性能监控系统扩容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信息来源:中泰证券】【信息时间:2025-11-28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中泰证券网络性能监控系统扩容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JZXCS2025110003
2025-11-28 2025-12-29

一、项目概况

中泰证券网络性能监控系统扩容设备采购项目,采购人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100%。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就上述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次磋商活动。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中泰证券网络性能监控系统扩容设备采购项目

2、项目类别:货物类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内容:本次采购两台网络性能分析系统软硬件一体机,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投标方为代理商的,提供所投产品的厂商代理资质或产品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文件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同一包号)的采购活动;

7、参加本次采购活动近三年内(2022年至今,如公司成立不足3年,自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采购文件领取

1、采购文件领取方式:线上。

    2、采购文件领取截止时间:202512月29日9:00(北京时间)

3.采购文件领取地点:登录中泰证券集中采购系统https://ztjzcg.zts.com.cn)进行下载

    4.操作步骤:

1)点击【采购执行】-【我的项目】-【我要参与】,找到本项目后,点击【立即参与】即可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人首次使用平台须先进行用户注册,点击门户网站首页【供应商注册】按钮,按平台提示依次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核验;经平台核验通过后即完成用户注册。

3)投标人点击门户网站首页【帮助中心】-【CA办理】,查看具体办理流程。CA用于投标文件的加密、解密及确认澄清等,没有办理CA,投标人将无法顺利参与投标、开标等,请投标人合理安排时间,提前办理。

五、响应文件提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512月29日9:00:00(北京时间)

2.递交方式:通过中泰证券集中采购管理系统https://ztjzcg.zts.com.cn递交。

1)绑定CA。登录账号,点击【系统管理】—【证书管理】—【CA绑定】,按提示进行操作。

2)递交投标文件。点击参与项目的【项目工作台】—【递交投标文件】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缴纳保证金后,按提示上传投标文件并提交。

投标人应使用“中泰证券集中采购管理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编制客户端,按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章。

投标人可在“中泰证券集中采购管理系统”门户网站【帮助中心】→【工具下载】专栏下载投标文件编制客户端和CA驱动。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标时间:202512月29日9:00(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中泰证券集中采购管理系统网上开标https://ztjzcg.zts.com.cn供应商无须现场参与开标;

3、讲标要求:无需讲标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省属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ygcgfw.com)、中泰证券官网(https://www.zts.com.cn)“中泰证券集中采购管理系统”门户网站https://ztjzcg.zts.com.cn布。

八、联系方式

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街道经十路7000号汉峪金融商务中心五区3号楼

联系人:沈老师、技术联系人

联系方式0531-67772534、0531-68889759

   箱:xxjscgzy@zts.com.cn

九、其他说明

参与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报名前需进行测试报名,并按采购方要求进行测试。由产品厂商报名测试,报名截止时间为202512217:00,请于截止时间前将测试报名函发送至联系人邮箱,联系人:孔维莉,电话:0531-68889418邮箱:kongwl@zts.com.cn,未参加测试投标无效。

测试说明:测试参与方应提供投标产品并按照项目功能要求、项目技术要求提供技术方案、测试方案,并组织技术交流及测试演示。参与方现场按照采购方指定的POC场景完成测试工作,形成双方签字的测试报告。参测方于报名后3日内与采购方确认测试时间,并于报名后5日内测试设备送达采购方,逾期不再受理测试请求。测试整体时长应不超过20,已参加过测试的厂商不再测试,原测试报告作为本次测试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