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水利建设有限公司老岚水库抬田防护工程施工项目闸阀三通PE管弯头排气阀、PVC管材料等设备材料采购-烟台水利建设有限公司老岚水库抬田防护工程施工项目闸阀三通PE管弯头排气阀、PVC管材料等设备材料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信息来源:烟台】【信息时间:2025-05-21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烟台水利建设有限公司老岚水库抬田防护工程施工项目闸阀三通PE管弯头排气阀、PVC管材料等设备材料采购-烟台水利建设有限公司老岚水库抬田防护工程施工项目闸阀三通PE管弯头排气阀、PVC管材料等设备材料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YTSC-FZ-2025-113
2025-05-21 2025-05-26

    一、项目概况
    烟台水利建设有限公司老岚水库抬田防护工程施工项目闸阀三通PE管弯头排气阀、PVC管材料等设备材料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烟台市莱山区迎春大街171号润华大厦2号楼9层)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6月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烟台水利建设有限公司老岚水库抬田防护工程施工项目闸阀三通PE管弯头排气阀、PVC管材料等设备材料采购
    2、项目类别:货物类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内容:本项目为烟台水利建设有限公司老岚水库抬田防护工程施工项目闸阀三通PE管弯头排气阀、PVC管材料等设备材料采购,共划分为1个包。现因施工进度及项目施工需要,需采购闸阀三通PE管弯头排气阀、PVC管材料等设备材料用于老岚水库工程抬田防护工程中灌溉工程、桥两侧排水管、观水河护坡、排水工程等施工使用。 供货期:分批供货,自接到采购人供货通知之日起5日历天内供货到指定地点。
    5、预算金额:734748.98元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采购文件领取
    1、采购文件领取方式:线下
    2、采购文件领取截止时间:2025-05-28 17:00
    3、采购文件领取地点: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烟台市莱山区迎春大街171号润华大厦2号楼9层)
    五、响应文件提交
    1、递交方式:现场纸质递交
    2、递交截止时间:2025-06-03 9:00
    3、递交地点:烟台市莱山区迎春大街171号润华大厦2号楼9层912会议室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标时间:2025-06-03 09:00:00
    2、开标地点:烟台市莱山区迎春大街171号润华大厦2号楼9层912会议室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ygcgfw.com/)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烟台水利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奇山南街6号
    联系人:刘经理
    联系电话:0535-6786016
    2、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烟台市莱山区迎春大街171号润华大厦2号楼9层
    联系人:衣英梅、宋妙、刘华秋
    联系电话:0535-6376876
    九、其他说明
     1.磋商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1)登录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供应商系统(网址:http://www.ygcgfw.com)网上报名参与;(2)将营业执照及汇款凭证扫描件(或照片)发送至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邮箱(fzytfgs@163.com)或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至现场购买采购文件(现金方式),联系人:宋妙;联系电话:0535-6376876、6376979。采购文件(纸质版)售价:人民币300元/份(仅限现金支付或银行对公转账:开户名称: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开户银行:广发银行烟台分行营业部;账号:9550880202756800146;报名时须注明项目名称、邮寄地址及收件人信息),采购文件售出不退。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登记报名并向采购代理机构登记备案购买磋商文件导致无法参与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后果和责任。 2.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