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阳市“四好农村路”建设工程(EPC)项目经理部

【信息来源:山东高速】【信息时间:2024-02-29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莱阳市“四好农村路”建设工程(EPC)项目经理部 Z3701000747096778
2024-02-29 2024-03-01

需求公告

SZXQ202402290939183450租赁需求公告
需求基本信息
租赁需求编号: SZXQ202402290939183450 需求发起方: 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鲁桥工程公司
公司名称: 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鲁桥工程公司 项目名称: 莱阳市“四好农村路”建设工程(EPC)项目经理部
项目地址: 莱阳市 联系人: 孙海炜 15650598293
开始时间: 2024-02-29 09:39:37 截止时间: 2024-03-01 09:39:42
付款方式: 现金银行转账 结算方式:
发票类型: 增值税专用发票 含税类型: 不含税
需求信息
1机械类型越野车需求数量1驾驶员数量1
机械年限不限租赁方式包月最高限价8500.00
预计使用时间2024-03-01 至 2025-03-01

其他要求:

设备要求:两驱及以上SUV。 常驻工地:莱阳。1.出租方配驾驶员(男)一名,持有驾驶证,年龄22-55岁,驾龄五年以上,要求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没有重大交通责任事故记录,服从项目部用车安排,承租方提供住宿安排,出租方承担驾驶员餐费。 2.车况需较新,未出现过重大交通事故,能够满足项目用车要求,车辆按照有关规定必须办理交强险、车损、商业三者险三项险种。车辆手续齐全,技术性能良好。第三者责任险不得低于150万。车辆必须满油进场。 3. 车辆油耗合理,对不明原因的油耗超高车辆进行清退。单价含增值税专用发票,租金含驾驶员工资。承租方仅承担燃油费、过路过桥费、停车费(由用车人签字)。4、因租赁为办公车辆,驾驶员必须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调度与指挥,因驾驶员维保不及时,技术不熟及违章作业等原因造成的事故和产生的任何经济损失,全部由出租方承担。5.出租方必须定期对车辆进行维修保养,保证车辆正常使用 5.由出租方司机违章造成的罚款,出租方自行承担。 6,每三个月出具结算单,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挂账,90天内进行付款。7.付款方式:银行转账或商业承兑.https://www.yunzhuangbei.com/platform/equipment_lease/detail/demand/96778/block/demand_lea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