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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各标段的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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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投标企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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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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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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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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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内至少独立完成过3项合同额均在100万元及以上的中央企业品牌体系构建或中央企业文化建设服务相关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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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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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近3年(2019年至2021年或2020年至2022年)经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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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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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 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 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拟在投标文件中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3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有行贿犯罪行为;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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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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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近五年(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作为项目负责人至少完成过3项合同额均在100万元及以上的中央企业品牌体系构建或中央企业文化建设服务相关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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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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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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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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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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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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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申请人最多可对__1__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__1__个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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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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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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