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各标段的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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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投标企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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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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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的企业、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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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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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个单项合同额不低于150万元的餐饮服务或餐饮帮厨服务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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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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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能够开具符合招标人要求、适用税率的正规增值税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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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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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1)被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5)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6)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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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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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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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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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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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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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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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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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申请人最多可对__1__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__1__个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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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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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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