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兖州煤业榆林能化有限公司榆林甲醇厂聚甲氧基二甲醚项目高浓度甲醛废水预处理项目EPC总承包公开招标【重新招标】项目公告 | SNZB-YZMY-D20210-0166 | ||
| 2021-09-10 | 2021-09-15 |
兖州煤业榆林能化有限公司
10万吨/年聚甲氧基二甲醚项目污水预处理装置EPC总承包
【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兖州煤业榆林能化有限公司10万吨/年聚甲氧基二甲醚项目污水预处理装置EPC总承包,招标人为兖州煤业榆林能化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重新招标】,择优选择一家投标人。
项目所在地: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金鸡滩镇曹家滩兖州煤业榆林能化有限公司甲醇厂
招标编号:SNZB-YZMY-D20210-0166
项目概况:
兖州煤业榆林能化有限公司拟在DMMn项目消防水泵房南侧新建一套10万吨/年聚甲氧基二甲醚项目高浓度甲醛废水预处理装置,进水、排水与公司现生产系统衔接,本项目装置的整体布局:一个高浓度甲醛废水预处理间,两个药品储藏间,合计占地面积200㎡;处理规模为30m?/h,进水来源:甲缩醛合成单元外排废水、VOC装置外排废水、地面冲洗废水等,废水进水水质设计值:甲醛≤300mg/L、甲酸≤200mg/L、甲醇≤500mg/L、COD≤1500mg/L,处理后排水指标要求:甲醛≤50mg/L、PH7~8;处理方式:使用无水亚硫酸钠配制溶液处理废水。
本次招标为兖州煤业榆林能化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DMMn项目污水预处理装置EPC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成功建设该项目所需的设计(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采购、施工、单体设备调试及系统调试、竣工验收、培训与服务等全部工作。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工作服务范围及技术要求》。
2.3 建设工期:
招标方通知开工后120个日历日内完成全部项目的设计、设备采购、安装与系统调试任务。
2.4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200万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超出最高投标限价将被否决投标。
3.1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资本金5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其他注册货币按照投标报名日汇率进行折算),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具有承担本工程相应的设计、采购、施工能力。
3.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乙级工程设计及以上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工程总承包资格。
3.3投标人确保本项目使用的专利等知识产权具有合法的来源,非自有知识产权的投标人需持有合法的知识产权许可。因侵犯专利权或其他知识产权所引起的纠纷,责任全部由投标人承担。
3.4 投标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应具有高级职称或注册执业资格,具有工程总承包管理经验。设计总负责人应具有设计类注册执业资格。施工项目经理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3.5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被责令停业,财产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等问题。
3.6在过去承接环保工程建设中,没有出现投标单位负主要责任的技术、质量、商务等纠纷。
3.7标方应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实施所投项目的技术能力、施工经验、施工装备、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力量、质量保证能力和资信。
3.8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和代理商投标。
3.9 投标人近三年内无围标、串标、骗标等不良行为记录,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财务状况良好,上传的资质和证明文件应真实有效,签订合同时必须携带原件验证,若发现与招标文件要求有不符合,取消中标资格。
3.10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4.1投标方应具有与本工程类似工艺或同等及以上规模成功运行的业绩和调试经验。投标方应在标书中对自己的实力、资质和业绩情况进行说明。
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原件扫描件为准,合同证明材料要包含合同封皮、工程内容、合同签订页、竣工验收证书等相关资料。投标人必须保证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投标文件如不提供业绩证明材料的合同原件扫描件或提供不真实的证明材料,引起的不利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保留查验合同原件的权利。
5.1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本项目通过山东能源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原兖矿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ykjtzb.com)进行电子化招标。有意参加并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尚未注册成为山东能源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原兖矿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正式用户的,需先登录山东能源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原兖矿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进行电子注册、经验证通过并办理CA数字认证证书后方能参与招标活动。注册需携带资料请详见平台门户网站“投标人操作指南”。
(1)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必须电汇至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并将电汇凭证通过山东能源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原兖矿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以附件形式上传至系统,支付成功后,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允许下载招标文件时,即视为招标文件己经售出。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2)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填写的信息务必保证:
(a)购买招标文件人必须是投标人。
(b)填写的保证金账户和账号信息必须是投标人基本账户的真实信息,此信息将作为收取及退回保证金时使用,由于投标人填写错误导致投标保证金不能及时收取及退回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不得以个人名义电汇投标保证金。
(c)填写的投标联系人必须是本次开标仪式前与评标期间的正式联系人,所有的澄清将通知此联系人。
(3)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21年09月10日09:00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21年09月14日17:30
5.2招标文件售价 700 元/份,售后不退。
6.1投标文件通过“山东能源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原兖矿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制作系统”制作生成,用CA数字认证证书生成并加密。
6.2投标文件制作与上传
6.2.1通过山东能源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原兖矿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上传投标文件时间在开标时间截止前均可上传(上传投标文件之前必须先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将电汇底单上传,否则无法上传投标文件),网上递交时间以服务器收到投标文件后返回的回执中的时间为准(回执中的时间由时间戳服务器生成,与国家授时中心保持一致)。本项目允许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通过远程方式对投标文件进行开标解密。
6.2.2逾期上传或者未按要求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山东能源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原兖矿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不予受理。
7.1开标时间: 2021年09月30日 14:30(北京时间)
7.2开标地点:山东能源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原兖矿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网上开标大厅(http://www.ykjtzb.com)
7.3本项目采用全电子化招标,投标人代表须用CA数字认证证书对上传的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开启其开标一览表。
7.4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保持随时在线状态,否则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山东能源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原兖矿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ykjtzb.com)、山东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ygcgfw.com)三个网站上同时发布。
(1)标书费收款信息
公司账户:山东能源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济南舜耕支行
账 号:8112501012901080662
联行行号:302451037264
备 注:此账户仅接收标书费,发票为普票电子发票;汇款时务必在备注或留言写明招标编号、项目名称,因缴错账户或未按要求备注信息造成投标延误,后果自负。
(2)CA办理及续费相关费用收款信息
详见:http://www.ykjtzb.com/cms/channel/5other2/index.htm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兖州煤业榆林能化有限公司招标监督办公室,监督电话:0912-8198569
招 标 人:兖州煤业榆林能化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8609129157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能源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司经理
电 话:13356659903
邮 箱:snzb@vip.126.com
邮 编:250000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能源招标有限公司
日期: 2021年0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