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高青兰线泰安-东阿界污水处理及净水设备集中采购招标公告

【信息来源:山东高速】【信息时间:2018-11-12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国高青兰线泰安-东阿界污水处理及净水设备集中采购招标公告 sdgsjzcg201816
2018-11-12 2018-11-19

(招标编号:sdgsjzcg201816)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

一、招标条件

本国高青兰线泰安-东阿界污水处理及净水设备集中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850 万元,招标人为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集中采购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国高青兰线泰安至东阿界项目主线全长75.0055 公里,经过泰安市岱岳区、肥城市、济南市平阴县和聊城市东阿县。主线设黄河特大桥1 座,大桥14 座,中桥5 座;互通立交7 处,分离立交6 处;隧道3 座;服务区1 处、停车区2 处、养护工区2 处、监控通信分中心1 处、匝道收费站7 处(新建6 处、利用1 处)。石横连接线路线全长约6.25 公里。本次拟采购MBR 污水处理设备13 套,净水设备13 套,供货期为2018 年11-12 月,供货地点为国高青兰线泰安至东阿界沿线服务区、停车区、收费站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污水处理设备; (002)净水设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污水处理设备)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所投设备的销售及安装;

1.投标人为设备生产商的,应同时具备:

(1)具有有效的ISO9000 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2)注册资本金1000 万元及以上;

(3)持有合法有效的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或经建设单位批准,将设备安装工程专业分包给持有合法有效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队伍。

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注册资本金100万元及以上;

(2)持有合法有效的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具有合格制造商的合法授权,

其中合格生产商应同时具备:

①设备生产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设备生产商具备ISO9000 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书;

③设备生产商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 万元及以上。

3.财务要求:

(1)财务状况良好,2017 年资产负债率不高于90%;

(2)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4.业绩要求:近3 年(2015 年1 月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一项合同额100 万元以上同类设备的供货及安装业绩。

5.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持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至少具有1个所投标同类设备安装工程项目经理任职经历。

(2)技术负责人: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持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至少具有1 个所投标同类设备安装工程技术负责人经历。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3 人,且技术员、质量员、安全员配备齐全。

6.信誉要求:

(1)投标人企业信誉良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在最近3 年内(2015年1 月1 日至投标截止日)未发生过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问题;(4)未因工程质量问题或施工安全事故或其它原因被国家有关部委、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或本项目法人禁止参与投标,且在处罚期内的;

(5)无因拖欠农民工工资或转包、非法分包等引起诉讼且经查实的;

(6)2015 年1 月1 日以来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如有)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为准);

(7)未被其他法律法规、规章限制投标。;

 (002 净水设备)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所投设备的销售及安装;

1.投标人为设备生产商的,应同时具备:

(1)具有有效的ISO9000 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2)注册资本金1000 万元及以上;

(3)持有合法有效的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或经建设单位批准,将设备安装工程专业分包给持有合法有效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队伍。

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注册资本金100万元及以上;

(2)持有合法有效的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具有合格制造商的合法授权,

其中合格生产商应同时具备:

①设备生产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设备生产商具备ISO9000 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书;

③设备生产商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 万元及以上。

3.财务要求:

(1)财务状况良好,2017 年资产负债率不高于90%;

(2)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4.业绩要求:近3 年(2015 年1 月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一项合同额100 万元以上同类设备的供货及安装业绩。

5.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持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至少具有1个所投标同类设备安装工程项目经理任职经历。

(2)技术负责人: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持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至少具有1 个所投标同类设备安装工程技术负责人经历。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3 人,且技术员、质量员、安全员配备齐全。

6.信誉要求:

(1)投标人企业信誉良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在最近3 年内(2015年1 月1 日至投标截止日)未发生过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问题;(4)未因工程质量问题或施工安全事故或其它原因被国家有关部委、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或本项目法人禁止参与投标,且在处罚期内的;

(5)无因拖欠农民工工资或转包、非法分包等引起诉讼且经查实的;

(6)2015 年1 月1 日以来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如有)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为准);

(7)未被其他法律法规、规章限制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8 年11 月12 日 00 时00 分到2018 年11 月19 日 17 时00 分

获取方式:凡具备投标资格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 年11 月12 日至2018 年11月19 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 时0 分至11 时30 分,下午14 时0 分至17 时0 分(北京时间,下同),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到山东高速大厦(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龙奥北路8 号)2018 室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也可于2018 年11月19 日16 时前登陆山东高速集团集中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60.208.119.114:9001/cpeplatform/good/toAdd.action)注册并上传营业执照彩色扫描件后,在线提交报名。通过报名审核并缴纳标书费到指定账户的投标人可直接在线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招标文件每包件售价600 元(含图纸),售后不退。现场购买招标文件的,需要投标人自己携带移动存储设备拷贝图纸。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18 年12 月03 日 09 时30 分

递交方式: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龙奥北路8 号山东高速大厦20 楼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8 年12 月03 日 09 时30 分

开标地点: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龙奥北路8 号山东高速大厦20 楼会议室

七、其他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包件投标,否则均否决其投标。

2.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仅允许一家投标人参加投标,否则均否决其投标。

3.标书费只接受银行转账或电汇,不收取现金。请投标人在报名成功后,将标书费用转入招标人指定的对公账户,并备注投标人单位简称。

4.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统一在投标会上送交。送交投标文件的开始时间为:2018 年12 月3

日8 时30 分,送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8 年12 月3 日9 时30 分,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段内送交至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龙奥北路8 号山东高速大厦20 楼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集中采购中心

地 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龙奥北路8 号山东高速大厦2018 室

联 系 人:马先生

电 话:0531-89250228

电子邮件:sdgsjzcg@163.com